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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问题,,男方父母婚前以结婚的名义买房(付首付),名字写男方和女方的名字,份额男占%51
请教一个问题,,男方父母婚前以结婚的名义买房(付首付),名字写男方和女方的名字,份额男占%51 请教一个问题,,男方父母婚前以结婚的名义买房(付首付),名字写男方和女方的名字,份额男占%51.女方占49%的名字,在准备办理结婚证时,双方因彩礼问题而产生矛盾。正式分手。请问分手后,男方怎么才能维护自身权利,不能人财两空,因为双方还沒有办结婚证!首付款是用男方父银行卡刷的,并有銀行流水。以后按揭也是男方自已来还!如果男方要取得房子全部产权。不让女方分得房产,男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呢?并怎么办呢?
2018-05-31 15:30 ask201……(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8-05-31 15:34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这属于附带条件的赠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取得全部产权。,
2 陈晓云律师  2018-05-31 15:56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3 陈铠楷律师  2018-05-31 17:08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4 王玉君律师  2018-05-31 19:00
房产按照婚前约定份额确认产权,可以提起系产诉讼,对于实际支付可以以借款等方式主张归还。如果没有结婚增与之证据,适用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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