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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首付买房,婚后加上老婆名字并约定老婆占有51%份额,共同还贷,离婚时,男方父母出具一个和男
婚前男方出首付买房,婚后加上老婆名字并约定老婆占有51%份额,共同还贷,离婚时,男方父母出具一个和男 婚前由男方出首付购买房屋一套,结婚后产权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并写明女方有51%的份额,共同还贷,现在需要离婚,男方父母伪造一张和他儿子之间的借款协议,证明首付款是由男方父母出资,那么在离婚时,女方只能分到除了首付之外的部分吗?
2017-09-28 15:31 198709……(江苏-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17-09-28 15:38
可以获得51%的份额。
2 法律咨询律师  2017-09-28 15:36
可以的。
3 孙新律师  2017-09-28 15:37
您好,房产证登记在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获得51%的份额。
4 周六八律师  2017-09-28 15:38
你好,可以对借条的形成时间做鉴定,后来的伪造的材料可以鉴定出来
5 陈铠楷律师  2017-09-28 15:52
可以的。
6 姚丽君律师  2017-09-28 16:11
光有借条没有用,还需要有银行往来记录。即使有银行往来记录,你也可以要求对该借款协议的时间进行鉴定。本律师专业代理离婚案件,欢迎来电咨询。
7 郭海滨律师  2017-09-28 19:18
借款协议无效,虽然产权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并写明女方有51%的份额,但女方基本没有出资,应当少分
8 张晓雪律师  2017-09-28 20:56
你好,一般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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