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请问,与女方离婚后,因其患有尿毒症,故要求一个八岁男孩判给我抚养可否?另外,有一套产权房,三人均有名字,判给三人各三分之一,可否给予女方三分之一房款作为分割?执行后可否变更产权人?
2010-06-03 19:39 陈炜(上海-普陀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玉光律师 2010-06-03 19:52
可以的。为了减少离婚的后遗症,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
2 110网律师 2010-06-03 20:54
完全可以的。
3 代雨庭律师 2010-06-03 21:16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也可分割共有财产,凭判决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详情请来电咨询专业婚姻房产律师。或加QQ602198904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0-06-03 21:47
都可以的,欢迎来电13761484305.
5 110网律师 2010-06-04 17:27
执行后可以变更的。
6 李军律师 2010-06-07 11:30
1、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2、可以分割房产,变更产权人。
需要律师帮助,联系面谈。
2、可以分割房产,变更产权人。
需要律师帮助,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