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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离婚咨询 1、我和妻子分居,她坚决不同意离婚,为了钱,她想拖死我。孩子在她们家人手上
,我怎样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我有工作,他没有。我可不可以到她家闹,强行把孩子抢回来。我也是孩子的父亲,凭什么孩子就是她的。2、夫妻分居是怎么鉴定?必须的要有证据吗?分开1年再在1个家里一起呆上2天是不是就不算分居了呢?3、夫妻共同财产,分居也算。我一年工资3万,是不是我们分居3年就得给她赔4.5万呀?加上孩子的生活费那不的7万多呀。可是事实是我也的活呀,婚前外债、开支除去我那有那么多的钱呀,我要是没钱的话是不是借钱也得给她赔钱呀?她想拖死我(她们家人的意见)。4、因为家里有一个婆婆,妻子不要婆婆(没有生活来源)感情破裂,分居,上述法院离婚的话,我这种情况法院会判离婚吗?给经济赔偿是不是一定很高呀?
2010-05-30 04:13 王杰1947(山西-忻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5-30 10:08
协议或者起诉
2 朱君秀律师  2010-05-30 10:50
答;1、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分居满两年只是参照的依据之一;2、孩子的监护权按照一切为了孩子利益为原则,双方的经济、教育、生活环境等谁的优越判决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除外;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务一般地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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