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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债务及房产处理
精神病人债务及房产处理 您好,朋友的先生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她于今年2月份起诉离婚,在等待传票期间,她先生在3月22日精神病发作把昔日哥们的一只眼睛打瞎,现尚在精神病院治疗中。
朋友现涉及2个问题想请教律师:1、没有离婚期间发生的刑事案件是属于婚内,她还是监护人,是不是由她承担所有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家里就有一套生活居住的房产,属于婚后所得,没有其他财产,有一个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这种情况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房产拍卖赔偿?2、假如法院不强制卖房,采取有能力的情况下再支付或者每月支付部分,离婚时这些债务怎么转移?因为她提出离婚在前,婚肯定要离的,男方愿意放弃房产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这套房子归女方会牵涉到前个案件吗?
2010-06-03 15:21 红叶8756(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6月03日 15时24分
房子执行的可能性不大。口口17240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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