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问题 各位律师好,我和前夫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子产权归我,我付给男方8万元补偿款,其中2万元现金,6万元分期支付,6年内支付清。因为当时买的房子是别人单位集资的房子,协议书上写的是某某公司宿舍几单元几房。我去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房产证上写的某某街几号,地址是同一个地方。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房管局工作人员说协议书上写的和房产证上写的不相符,除非叫前夫带身份证来签字更正,或者到民政局把协议书更正过来。这2种办法都得要前夫过来,可是他不愿过来办理,请问怎么办,这房子还是归属于我的吗?急急
2010-06-01 22:09 w60160……(江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绍兵律师 2010-06-03 09:12
房子仍然是你的,如果协调不了,就到法院起诉。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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