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 我曾经和4个朋友一起签订租房合同和合作经营合同共同经营一间沐足店,后来其中一个股东要求经营卖淫服务赚钱快,后来就改经营了卖淫服务,一年前我就离开了店面,并对店面账目经营状况不再过问,也没有参与经营,现在其中那个股东被公安局立案逮捕了,现在其家属要求我赔偿损失并按服刑时间每月支付赡养费用,否则就揭发我参与有组织卖淫。请问我都离开1年时间了,我还涉及罪名吗?经营期间一直没有获利分红,并且没有参与招募和管理店面。
2018-05-20 04:01 q63295……(广西-梧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8-05-20 11:50
你好,也是有可能的哦。
2 陈澎律师  电话:15773167637  2018-05-22 11:02
要根据案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 宋昕律师  电话:13312939595  2018-05-25 08:26
付费咨询吧!免费得不到想要的正确答案
4 王可红律师  电话:13162972268  2018-05-26 22:15
你好,你未参与也不知情的话你没有犯罪
5 110网律师  2018-05-20 19:00
若你所述情况属实,那你就没有责任
6 张鸿律师  2018-05-21 11:12
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7 郭海滨律师  2018-05-21 11:34
可以拒绝,没有义务赔偿
8 田鲁剑律师  2018-05-21 13:50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9 110网律师  2018-05-22 10:47
如所述事实,可拒绝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