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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商品房出租给了现在的租客,我们签订的是三年的合同,房租是半年一付
我的商品房出租给了现在的租客,我们签订的是三年的合同,房租是半年一付 我的商品房出租给了现在的租客,我们签订的是三年的合同,房租是半年一付。前两天她刚刚做满半年,提出要让我们将房租的价格降到她心理价位。我退了几步,给她降了不少,但是她依旧不同意。到今天为止,超过了交房租时间两天。她的意思是要进行转让,但是她开的转让价格最低30w。她多的这个月的房租让我拿她的押金(一个月房租的价格)做抵押,到期的话再按月给我付合同上的价格,直到她找到接手的人为止。想让您帮我分析一下,现在她算是违约了吗?我们签订的合同还有效吗?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2018-05-17 15:49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8-05-17 15:53
合同有效,双方都须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履行方视为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5-17 15:55
这是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3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8-05-18 10:21
未按合同履约,可以起诉维权
4 侯小敏律师  2018-05-17 15:57
按照合同来履行义务
5 康治斌律师  2018-05-17 15:58
你们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现在算他违约了。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8-05-17 16:11
你好,合同有效,对方违约,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8-05-18 07:22
合同有效,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依照合同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8-05-18 13:41
如果合同约定可以转租,那么对方不算违约,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要求她返还房屋,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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