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号本人驾驶小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对方右手骨折,当时先由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共7480 五月一号本人驾驶小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对方右手骨折,当时先由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共7480.8元对方六千多元,我方小车修理费约七千元。交警判处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现在对方不想出钱保险公司又只赔偿我方责任30%限额。现在想起诉对方。请问可以将保险公司和对方摩托车主一起列为被告吗?何时起诉比较合适(对方还没做伤残鉴定和误工鉴定等)请联系我
2018-05-15 21:44 鱿鱼的纸伞(广东-清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8-05-15 21:46
先报警 再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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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一号本人驾驶小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对方右手骨折,当时先由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共7480
3个回复本人39,骑摩托车被小型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右手挠骨骨折全身多处皮外伤脑震荡
1个回复我驾驶小车与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驾驶摩托车司机腿骨开放性骨折
0个回复本人驾驶摩托车与私家车发生车祸摩托车站线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对方是私家车
2个回复有驾驶证开无行驶证摩托车与证件齐全的小车碰撞了致摩托车上的人右手骨折
1个回复我是一个外来农民工,骑摩托车跟小车发生碰撞,对方负全责,我脚产骨折
0个回复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为摩托,我方为小车,伤对方两人判我全责,我已垫付了全部费用
1个回复你好!我是摩托车与货车发生碰撞,责任认定是对方全责,当时我人受伤了所有的费用都是我自己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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