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物业费不付,如何留证才能作为法律依据? 由于钢材市场不景气,我公司管理的商务楼多半为做钢材生意的,但因银行不给于贷款,纷纷破产。因大楼为出售房屋,业主欠债后搬离大楼。现固定电话以及手机都已联系不到。我公司现在执行发挂号信的法式,保留证据。请问挂号信没有人收取所留下的单据,能否成为法律依据?或以EMS法式寄出不知对方注册地址怎么才能留证据?
2012-11-21 10:19 zjr198……(上海-宝山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1月21日 10时21分
委托律师调查这些公司的注册信息,然后向注册地址发ems,保留快递单证,然后直接起诉这些公司。不过如果公司真的已经事实上倒闭,那么可能打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2 110网律师 2012-11-21 10:24
如果你邮寄的地址系原来双方确认的送达邮寄地址,那可以证明你主张过相关权利。
3 110网律师 2012-11-21 10:29
向公司的注册地寄发快递,就可以证明你们已经主张过权利,防止超过诉讼时效。
4 110网律师 2012-11-21 12:13
可以作为证据
5 110网律师 2012-11-21 14:41
如果不知道对方公司的注册地址的,建议在相关工商局调取该信息;
然后向对方注册地寄发EMS快递,将回执保留做证据即可。
然后向对方注册地寄发EMS快递,将回执保留做证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