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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农转非房屋赔赏纠纷
关于重庆市农转非房屋赔赏纠纷 我在綦江赶水镇马龙村的房屋已经办理好手续准备拆房子,但由于有一间屋原来有一半是我三哥的,在94年的时候以850块钱购买了,也办理了清单,可现在三哥要出面干涉,说当时卖得太便宜了,现在要我补贴他8K块,当时的价格也不算低,我也不愿意出这个钱给他,请问下律师, 这个我需要找哪个部门来解决?我不给他这8K块有没有道理!
2012-11-19 20:09 有心无力(重庆-綦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2-11-20 09:12
你哥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孙新律师  2012-11-20 09:52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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