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对方恶意写欠条法院会否采纳 现在我和对方要离婚,我和女方2001年结婚,2005年花了十七万买房子,现在还未办理房产证,只是签了合同,价款合同书上写明,并且是我签的名字,现在对方把合同书拿走,并且藏在她父母家,我和她第一次上诉时,对方母亲说是我欠了她家的钱,合同书书是抵押的,请问第二次上诉离婚,如果对方给她父母写欠条进行伪造,法院是否支持她,把房子判给她呢,我该怎样向法院揭露和申诉呢,请帮帮我
2012-11-17 21:36 正整郑(江西-上饶)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绍兵律师 2012-11-17 22:53
购房合同可以到房管局或开发商处复印。恶意欠条也不用担心,对方需要就欠条的真实性举证说明
2 陈晓云律师 2012-11-18 19:55
需要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