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去世10年了,农村房子红本是父亲的名字,在法律上嫂子可以 哥哥去世10年了,农村房子红本是父亲的名字,在法律上嫂子可以得到多少房产?
2018-04-30 18:17 ask20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英华律师 2018-04-30 18:23
如果您的哥哥先于您的父亲去世的情况下,这属于代为继承,跟您的嫂子没有任何关系
2 申维丰律师 2018-04-30 18:30
您好,跟您的嫂子没有任何关系
3 徐卫东律师 2018-04-30 18:32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诉讼。
4 王艳玲律师 2018-04-30 20:55
关键要看哥哥是在父亲之前还是之后去世
5 赵江涛律师 2018-04-30 21:18
无权。
6 常路律师 2018-04-30 22:03
您好,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主张多分。
7 顾倩团队律师 2018-05-02 17:20
您好,一般而言, 您嫂子所继承的是您哥哥的份额,建议详述案情,为您进一步分析
8 宋超律师 2018-05-04 12:47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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