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咨询 本人2009年3月15日签订到2010年6月30日劳动合同,2010年5月31日公司通知不再续签,且从6月1日不再用上班,公司6月份工资照常发放。请问张律师我还能要求公司给予其它补偿吗?
2010-05-31 23:05 kkttin……(北京-东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5-31 23:56
公司应当还给予你1.5个月的经济补偿!
2 谷友军律师 2010-06-01 07:57
可以要求支付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金。
3 孙新律师 2010-06-01 09:46
公司应当还给予你1.5个月的经济补偿!
4 孙新律师 2010-06-01 11:30
单位不予续签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单位不予支付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并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赵江涛律师 2010-06-02 12:36
一个半月的工资
6 孙新律师 2010-06-02 19:3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