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定说由于我的岗位重要性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在一年内不能以任何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规定说由于我的岗位重要性及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在一年内不能以任何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否则赔偿20000元是否可以
2018-04-25 17:55 ask201……(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8-04-25 18:03
你好,规定不合法的哦。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请问由于甲方资金原因。不能按时发工人工资和停工,乙方是不是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3个回复1年劳动合同到期,15日左右通知解除合同,没有任何正式书面通知,违约金之外,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么?
15个回复你好!我想知道;劳动合同上注明在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二年内不得在任何从事同类业务的单位工作
1个回复机械女工46周岁不能胜任劳动岗位,想解除无固定期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
3个回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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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公司拖欠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去仲裁仲裁窗口说没有解除合同不能要求经济赔偿
11个回复承包集体幼儿园合同未到期由于搬迁合同终止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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