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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经营债权债务问题
个体户经营债权债务问题 和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小门市,但在合伙时并未签订合伙合同,注册的个体营业执照是我的名字,后来我因有其他业务,有一年多时间未参与经营,期间,合伙人在经营中,欠下供货方5万元货款,并以合伙人自己的名义打了欠条。后供货方将我和合伙人告上法院。我是否会承担责任??
2012-11-14 17:42 156931……(四川-成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11-14 17:44
答:承担连带责任,你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合伙协议向合伙人追偿。
2 何青超律师  2012-11-14 18:19
如果对方起诉应积极应诉,对对方的欠条可以不认。
3 110网律师  2012-11-14 19:33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另外的合伙人是个人行为,非代表个体户的行为,可以要求让合伙人承担责任。另外,对于合伙人自己打的欠条,可以不承认,直接说是合伙人的个人债务。
4 喻远军律师  2012-11-15 08:20
有偿还的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2-11-15 09:10
你好!合伙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6 110网律师  2012-11-15 09:20
连带责任,其次你在向有过错方追偿
7 李小利律师  2012-11-15 10:16
你好,对于对方欠下的货款,你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合伙人非为合伙行为,而是个人行为造成的该债务,你可以主张不予承担,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8 刘法律师  2012-11-16 16:24
你好,合伙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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