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尊严受伤害怎样诉讼 我女同学小王与前夫2003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判给小王,离婚后的8个月即03年10月发现前夫同外甥女结婚了,是设的骗局骗的同学离婚的.后抓到起诉要他们办离婚,起诉后说好三年后判离婚,结果二人偷偷逃到上海,与2009年6月生下一个男孩,现在对我同学及女儿造成格和做人尊严的伤害,怎样申请诉讼赔偿精神损失?
2010-05-31 12:22 陈红霞(江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01 11:36
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有再婚的权利,你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很难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