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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的尊严受伤害怎样诉讼
关于人的尊严受伤害怎样诉讼 我女同学小王与前夫2003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判给小王,离婚后的8个月即03年10月发现前夫同外甥女结婚了,是设的骗局骗的同学离婚的.后抓到起诉要他们办离婚,起诉后说好三年后判离婚,结果二人偷偷逃到上海,与2009年6月生下一个男孩,现在对我同学及女儿造成格和做人尊严的伤害,怎样申请诉讼赔偿精神损失?
2010-05-31 12:21 陈红霞(湖北-荆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5-31 14:26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名誉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0-05-31 14:29
如果已经离婚的话 无法要求精神损失
3 110网律师  2010-05-31 15:37
法律上不存在所谓的骗离婚,作为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对是否离婚应有自己的判断力,其后果也由自己承担!
另外,即使男方在道义上存在不合适,但男方与其他人是否结婚,别人不得干涉,更不能要求对方离婚!
根据你所述,无法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4   2010-06-0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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