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后的水泥坟山被毁坏,广西藤县法院不受理 你好!
我老家的坟山(在广西藤县),土坟1997年安葬,2009年修缮为水泥坟以后,相邻几米远的另一家坟山的主人们眼红找借口,于2010年清明节当日找来二三十人把我家的水泥坟给打烂了,请了律师起诉到当地法院,但是藤县法院以坟山纠纷案是广西高院制定的13大不受理案件之一为由不受理,请问还有别的什么法律途径?谢谢!
我方的水泥坟墓作为特殊的财产被破坏,使用权也没有了,我觉得对方有破坏他人财产的行为,对方的行为已经超出了纠纷的范围,法院应该要受理的。
我老家的坟山(在广西藤县),土坟1997年安葬,2009年修缮为水泥坟以后,相邻几米远的另一家坟山的主人们眼红找借口,于2010年清明节当日找来二三十人把我家的水泥坟给打烂了,请了律师起诉到当地法院,但是藤县法院以坟山纠纷案是广西高院制定的13大不受理案件之一为由不受理,请问还有别的什么法律途径?谢谢!
我方的水泥坟墓作为特殊的财产被破坏,使用权也没有了,我觉得对方有破坏他人财产的行为,对方的行为已经超出了纠纷的范围,法院应该要受理的。
2012-11-13 15:17 linhen……(广西-梧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2-11-13 17:10
你们之间的纠纷确实属于广西高院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范围。建议你直接找当地政府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11-13 17:13
确实不受理,报警或找当地政府解决吧
3 罗海华律师 2012-11-13 18:54
你好,这种纠纷 确实不属于广西高院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范围之内,建议你最好直接找当地的政府出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