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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公司因搬迁原因,从深圳宝安西乡搬到东莞长安镇,公司把所有员工都解辞劳动合同
你好,请问公司因搬迁原因,从深圳宝安西乡搬到东莞长安镇,公司把所有员工都解辞劳动合同 你好,请问公司因搬迁原因,从深圳宝安西乡搬到东莞长安镇,公司把所有员工都解辞劳动合同,(我们签的劳动合同是无定期合同),我了解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什么情况下使用N,什么情况下使用N+1 ,谢谢!
2018-04-16 19:16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8-04-16 19:19
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吧
2 陈晓云律师  2018-04-16 19:39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3 袁伟律师  2018-04-16 19:39
关于N+1,具体看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3种情形;关于N,具体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
4 江珍来律师  2018-04-16 21:11
你好,你这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付成刚律师  2018-04-17 09:43
应当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6 冯倩雯律师  2018-04-17 18:17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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