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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财产再转让或转赠公证中遇到问题
关于离婚后财产再转让或转赠公证中遇到问题 您好!我和准老公准备到公证处做婚前房产约定,可是咨询后得知,准老公财产属离婚前财产,和其前妻当时都有各自名下的房产,当时法院判决时,写名无财产分配。离婚后各自住自己名下的财产。可公证处说必须经他和前妻公证此房归我准老公所有,公证处才能给办理婚前财产约定或赠与。是这样吗?如果他们不去公证,是不是我准老公将来无权以任何方式处理他名下的这个房产呢?比如未来立遗嘱、买卖等?
2012-11-12 12:14 ylj060……(北京-西城区)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1-12 12:19
先等他们处理完再进行你们的公正,会影响未来对房产的处分。
2 赵亮律师  2012-11-12 12:20
公证处的答复合法,你的未婚夫需要将财产与前妻分割清楚后,才能和你做财产公证,否则其房产还是你未婚夫与前妻两人共有状态,你未婚夫不能私自处理,更不能私自赠与你、立遗嘱、买卖等,一切处分行为都要经过前妻同意,因为前妻是共有人。
3 孙新律师  2012-11-12 12:21
——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将来发生纠纷可能对你不利。
4 孙新律师  2012-11-12 12:22
公证处的说法是正确的.但可以将他自己份额的财产部分立遗嘱,但不能买卖
5 王丽珍律师  2012-11-12 12:28
公证处的答复合法,建议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财产约定。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6 孙新律师  2012-11-12 12:29
您好!公证处的说法是合法的,先要就你老公和他前妻的财产进行分割确权之后,你老公才可以自由处分,否则他都无权单独处分。
7 孙新律师  2012-11-12 12:46
是没有说清楚 ,我觉得,公证处的要求不合理的。
8 孙新律师  2012-11-12 12:55
公证处的说法是正确的
9 李建成律师  2012-11-12 13:16
公证处回答合法
10 李同红律师  2012-11-12 14:01
公证处的说法是正确的
11 徐卫东律师  2012-11-12 14:55
需要先确认产权再进行公证。
12 孙新律师  2012-11-12 21:34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13 陈晓云律师  2012-11-12 22:57
是的。
14 赵江涛律师  2012-11-13 00:50
公证处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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