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学被同班同学无意伤害到眼睛,应该如果赔偿? 我的孩子在小学上学前班,被同班的同学用一种不知名液体伤害到眼睛,住院一周,对方的家长已经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我想问下,我为孩子还能争取到什么其他的费用?该如何争取?我直接找学校还是找对方的家长?学校应该承担什么样子赔偿?
2012-11-11 17:52 tianxi……(陕西-咸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2-11-11 17:53
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该和对方孩子家长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韩飞律师 2012-11-11 20:06
你可以要求侵权家长赔偿小孩住院期间和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赔偿主体为侵权学生家长,因孩子为未成年人,学校在此次事故中如果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以上回复,满意请采纳!
以上回复,满意请采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11 22:06
除了医疗费,还可以主张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12 10:23
对方家长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有过错那也要承担责任。先要确定孩子眼睛的伤害程度才能确定赔偿的数额。这类案件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