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学被同班同学无意伤害到眼睛,应该如果赔偿? 我的孩子在小学上学前班,被同班的同学用一种不知名液体伤害到眼睛,对方的家长已经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我想问下,我为孩子还能争取到什么其他的费用?该如何争取?我直接找学校还是找对方的家长?学校应该承担什么样子赔偿?
2012-11-11 16:53 tianxi……(陕西-咸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2年11月11日 17时53分
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该和对方孩子家长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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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11 17:10
已经承担了医药费,如孩子没有其他损失,你还想然人家承担什么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11 22:10
除了医疗费,还可以要求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可以找家长和学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12 10:25
以作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