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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了一套二手房首付加按揭,合同约定首付33万,签合同时付了2万定金
看好了一套二手房首付加按揭,合同约定首付33万,签合同时付了2万定金 看好了一套二手房首付加按揭,合同约定首付33万,签合同时付了2万定金,合同约定余款31万30天内付给卖方,在过了20天我通知中介钱已经筹齐可以付给卖家尾款了,但是中介公司叫我办理贷款的时候在付给卖家所以导致超过约定的30天了而且贷款的时间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时间钱也一直没付给卖家,请问这样我算违约吗?中介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如果卖家告我违约法律自持她吗?
2018-04-09 00:32 天道酬勤(重庆-壁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唐海洋律师  电话:15523988898  2018-04-09 05:31
初步认为是违约行为,具体得看合同约定
2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8-04-09 07:24
违约行为
3 鄢雨律师  2018-04-09 13:30
算是违约
4 胡芳律师  2018-04-12 16:14
按合同可能违约了,可以与卖家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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