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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关于劳动加班时长的问题
请问一下关于劳动加班时长的问题 公司所用的合同模版,是从劳动合同书在深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的。在合同模版上写着用工不超过40个小时。但是,在合同上,人力经理在劳动合同上写着实际工作时间为45个小时。基本工资为3000元。请问,我离职哪拿到加班工资吗??是按照5个小时,还是1个小时来算加班工资???如果有加班工资,我能立刻辞职并要求补偿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吗??我再这公司做了4年多,一直只按基本工资发。
2018-04-06 20:09 sai040……(广东-深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袁伟律师  2018-04-06 20:14
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的,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需要帮助可微信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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