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咨询,第一次咨询法律问题,求解答,谢谢。 案件:一小工厂有一员工,有一天晚上不用工作时,伙同几位同乡出去喝酒,喝到半夜醉醺醺,自己开摩托车回程中,自己摔倒昏迷不醒,陪同前去喝酒的同乡事后都找不到,随后当事人被交警带到医院住院,然后在医院睡了一天到晚上醒来,感觉没什么不适,自己出院回厂,回厂后身体不适一直吃药休息没有工作,过了四五天后,感觉人非常不舒服,厂方带其去医院住院检查,得知是脑颅出血,现通知其亲属来照顾,案件完毕。我想咨询下,在该案中,厂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假如当事人需要治疗,厂方需不需要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假如当事人不治身亡,厂方有什么连带责任?谢谢。
2012-11-09 13:03 cf3420(广东-汕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1-09 13:11
长方没有责任,也不承担责任。
2 江珍来律师 2012-11-09 16:13
厂方如果没有帮您买社保 造成你报销不了医疗费的话,厂方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1-11 15:20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