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可以要回三金吗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可以要回三金吗
2012-11-09 12:22 liuqia……(浙江-温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1-09 12:23
登记之后,共同生活过,不退。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1-09 13:17
共同生活过,不能主张返还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11-10 06:30
协商处理。
4 朱君秀律师 2012-11-09 12:25
答:不再返还,结婚时间不长并且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除外 。
5 孙新律师 2012-11-09 12:34
共同生活过,不能主张返还
6 孙新律师 2012-11-09 13:06
登记结婚后,且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能要回;
7 陈晓云律师 2012-11-09 14:18
没有一起生活过,可以要回
8 黄雅俊律师 2012-11-09 15:30
已登记未共同生活的,有权退;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9 2012-11-11 22:45
视情况而定,一般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