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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的,我母亲去年8月份出的工伤,目前没有做伤残鉴定,右手食指功能基本丧失
我是江苏的,我母亲去年8月份出的工伤,目前没有做伤残鉴定,右手食指功能基本丧失 我是江苏的,我母亲去年8月份出的工伤,目前没有做伤残鉴定,右手食指功能基本丧失,不能弯曲,和公司签的合同是3个月试用期的,出工伤的时候还没有过试用期,前两个月领的工资是3000多元,不过是现金,公司也没有工资条,合同中的基本工资是1500,这种情况本人工资以哪个算?大概可以赔偿多少钱?
2018-03-28 22:09 Annisa(江苏-泰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黄双辉律师  2018-03-28 22:10
实际工资
2 钟如超律师  2018-03-28 22:18
系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公司赔偿。第一,申请工伤认定。第二,根据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明确赔偿标准。第三,根据鉴定等级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数额。第四,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可以热线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8-03-29 14:23
按实际工资计算,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劳动能力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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