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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于今年2月份收到法院传票,通知3月6号第一次开庭审理离婚一案,因个人原因没去
请问,我于今年2月份收到法院传票,通知3月6号第一次开庭审理离婚一案,因个人原因没去 请问,我于今年2月份收到法院传票,通知3月6号第一次开庭审理离婚一案,因个人原因没去。现在就收到法院3月13号准予离婚的判决书了。被告一直没到场且只有接到一次传票,法院可以缺习判决吗?
2018-03-23 21:18 ask201……(江苏-宿迁)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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