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时,无产权地下室的手续问题 去年买了套二手房,随房是附赠一套几平米的地下室的,卖家说该地下室无产权,可以自己使用,现房产已办理过户,但是卖家无法提供该地下室相关材料,例如有关发票或文字证明,而且该卖家当时也不是一手房主,是这套房子的二手买家,现和卖家以及中介公司商定找该套房子的一手房主核实地下室的权属问题,现在一手房主也无法提供当时从开发商手中买房时取得的地下室收据发票或文字证明材料,可能是遗失了找不到了,为了防止今后出现房产纠纷,我们四方(含中介公司)想写一份有关地下室问题的情况说明,请教各位在写这份情况说明时应该注明哪些事项?或者说应该如何写?谢谢!
2018-03-22 13:54 懒羊羊一点都……(江苏-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何翠主任律师 2018-03-22 13:55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拟定
2 唐丽娟律师 2018-03-22 13:58
你好,建议由律师代写,我们提供有偿代写服务。可以加我微信详询。
3 李滨律师 2018-03-22 14:08
委托当地律师拟定
4 陈铠楷律师 2018-03-22 14:13
委托当地律师拟定
5 巫肇胜(资深法官)律师 2018-03-22 14:32
请律师拟定,控制风险
6 110网律师 2018-03-22 14:34
你好,由于该案件涉及多方权利与义务,较为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