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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35条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民法135条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民法135条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而146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到底是3个月还是6个月审结?
2012-11-04 14:19 liujun……(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武昌陈哲律师  电话:15907168007  2012年11月04日 19时53分
当面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2-11-04 14:52
两种法律程序时间要求不一样的~~都对!
3 110网律师  2012-11-04 22:02
看立案的时候适用什么程序 所以都有可能
4 110网律师  2012-11-05 09:28
具体还需要审查法院适用的何种审理程序。
5 110网律师  2012-11-05 11:03
你好  看适应何种程序审理而定
6 110网律师  2012-11-05 13:25
6个月针对普通程序,3个月针对建议程序。要看你的案子是哪个程序审理。另外简易程序也可以转化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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