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问题!!急!!! 按照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我不是晚婚 但是我对象是晚婚晚育。我对象的单位给予了90天的产假,另外在做了节育手术之后另外给予了60天的产假。生产时的手术费医疗费等花了1700块左右。生育保险由单位一直缴纳,但是报销的时候只报出来4900块,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一分都没有给。另外给的60天产假按规定是不是应该支付基本工资?我对象单位的过来人说,产假完成后第一个月的工资还要扣除用来缴纳产假期间的各项保险什么的,这是不是合法的?
如果是不合法我该怎么讨回该支付给我对象的工资和即将被扣的第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是不合法我该怎么讨回该支付给我对象的工资和即将被扣的第一个月的工资?
2008-12-09 09:35 siyu14……(山东-淄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2月09日 09时44分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解决。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09 11:15
属于不合理,可以仲裁。
3 孙新律师 2008-12-09 11:49
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