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村里集体经济发展困难,村委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将村里一块空地以投标方式出售 1995年,村里集体经济发展困难,村委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将村里一块空地以投标方式出售,我家竞得该土地,向村委缴纳4w现金。村委合同上写明三证由村委包办。后来因为村委办事拖踏,未将有关费用缴纳至镇里,导致我家现在住房拆迁时无法确权。请问如何处理
2018-03-15 16:52 ask201……(浙江-金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8-03-15 19:06
证据足够的话,起诉村集体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
您好:镇政府可以不经过村集体,村民同意把村里的地,没有补偿没有安置
3个回复闫律师你好:镇政府可以不经过村集体,村民同意把村里的集体土地
1个回复去年村里集体修公路,我邻居说公路有他的地方,他说在二十年前发放宅基地时上届村委同意的
0个回复乡干部未经过村委会同意就出售村里的集体土地,乡干部有这种权利
0个回复我家有一块耕地被镇政府以省万顷农田改造为由挖成了河塘,过后村委只同意在其它地方划给我一块地
0个回复您好,2005年由于村里修路把我家院子给占用了,所以村里决定把老路基以及房子边一块空地给我家
0个回复集体土地的房屋买卖,过户时被镇政府卡住不肯盖章,怎么办?难道这个证明一定要镇政府允许么,村里已经同意
1个回复我在南沙区农村人,村里把原本属于集体的一块地进行投标,在村民没有五成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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