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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分手彩礼问题
订婚后分手彩礼问题 订婚时由于女方提出要一辆电动车,就花了3千多买了辆,又提出订婚的话要给包3千的红包,然后彩礼给2万,现在发现女孩并不适合自己,因为这些东西都是他们索要,并不是自己情愿赠予的,请问各位律师,如果我现在提出来退婚,能不能把我的车还有3千的红包,还有彩礼要回来?如果不能全要回来,我能追回哪部分的损失?
2012-11-02 21:12 174461……(陕西-汉中)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2年11月02日 21时39分
你好,可以要求其退还的,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以上回复,请评价。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02 21:20
可以。
3 陈晓云律师  2012-11-03 08:10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1-03 13:17
只有彩礼可以索要,具体电话咨询。
5 陈爱洲律师  2012-11-03 14:54
你好,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6 康治斌律师  2012-11-03 15:4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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