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老板干活,人不够又找了3个人。结果有个摔伤了 我们这有个卖摩托车的他们来车了,打电话找我去卸车,然后我又找经常一起干活的3个人去干了。结果有个摔伤了,请问是谁的责任,我要赔偿吗,我和另外2个人已经每人200元去看他了。请问我有责任吗,我和他们也是一起干活的,我不多拿一分钱。
2012-10-31 13:36 yuleji……(安徽-淮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0月31日 19时36分
你好!伤者和你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的,你们四个和卖摩托车的老板之属于雇佣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雇佣过程中雇工受到伤害的,由雇主和伤者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你是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2 110网律师 2012-10-31 13:39
如你所述,你无需承担责任。
3 陈德品律师 2012-10-31 14:44
如你所述,无需承担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2-10-31 19:17
您好!
您无需承担责任。
您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