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嫖娼却接到警察的电话! 请教:这两天接一天电话说是市公安局下属一区的,说是查获一卖淫嫖娼团伙,查到有本人电话,有录像,有帐本。让本人去市局接受调查。还说如果不去就向单位发传票。但本人在郊区工作,因工作上的关系是有出入过娱乐场所,但决没有过与小姐有性交易之类的。而且在娱乐场所也是和领导,朋友一大群人去的。也不可能只找本人一人。因此疑是被抓酒店小姐电话有本人的电话,所以被找上了门。 想询问:1:依照法律程序,他们让我去是否属于传唤,如果我不去理会,是不是会向单位发传票? 2:如果向单位发传票,但查到没有所谓的嫖娼行为,在单位上对本人的工作(最近因工作表现好,已备为重点培养人员),名誉有所影响,是否有权要求对方的赔偿?
2010-05-27 00:23 qy_79(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陆德强律师 2010-05-27 00:30
你好!如果你确实没有参与嫖娼行为,及时去配合调查。调查的结果正是你证明清白的时候。法律是讲证据的,决不会因为一两个人的供述,就轻易认定一个事实。如果你的名誉权受到影响,当然有权向侵权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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