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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超过20年
离婚时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超过20年 离婚时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超过20年
2018-03-04 10:21 ask20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何翠主任律师  2018-03-04 10:22
使用权是集体,地上的房产若是婚后取得,房产为共同财产
2 苏荣杰律师  2018-03-04 10:24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 李建成律师  2018-03-04 10:30
你们只要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到 土管局 主张重新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4 申维丰律师  2018-03-04 10:30
您好,房产为共同财产
5 陈铠楷律师  2018-03-04 11:19
使用权是集体,地上的房产若是婚后取得,房产为共同财产
6 赵江涛律师  2018-03-04 11:30
你好!
一般存在补偿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产权、房屋拆迁政策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正在代理房屋拆迁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7 怀向阳律师  2018-03-04 11:36
你好,使用权是集体,地上的房产若是婚后取得,房产为共同财产
8 宋超律师  2018-03-15 20:05
你好,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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