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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是夫妻离婚案件,要求女方抚养孩子的执行案件,这男孩是99年生日
我有一个朋友,是夫妻离婚案件,要求女方抚养孩子的执行案件,这男孩是99年生日 我有一个朋友,是夫妻离婚案件,要求女方抚养孩子的执行案件,这男孩是99年生日,原来上技校,去年已经退学,女方从15年就开始付生活费600元每月,到去年年底,学费双方各一半,17年男方只拿出去年上半年的发票,(实际下半年已经退学),去年费用也已经给男方,现男孩已经退学,爱你且已经上班,咨询一下各位大咖,女方是否还要继续给男孩生活费?
2018-03-03 18:29 ask201……(江苏-扬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8-03-03 18:30
依法可以的
2 陈铠楷律师  2018-03-03 18:48
依法可以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8-03-03 19:06
不用给
4 许威律师  2018-03-03 19:08
无需再给
5 刘青芳律师  2018-03-03 19:46
你好,按照生效判决书履行即可。
6 成红五律师  2018-03-03 22:37
根据是否已满18周岁确定。
7 110网律师  2018-03-09 16:58
依法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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