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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
冤假错案 我叫赫秀云,女,现年72岁,1956年参加山东省郓城县工农剧团,1959年归山东柳子剧团,1961年和一位军人结婚,1962年回老家农村生育头胎孩子,孩子没出满月就有人把本人的自愿回乡生产的证明捎回家来。本人从没有写过自愿回乡的任何证明,是别人代写的。和我同在一个剧团的所有的同事现在都享受国家正式退休职工待遇,而我什么手续也没有,什么待遇也没有享受,我感觉不公,就想咨询一下专业律师,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冤假错案?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的电话13525443748
2010-05-26 19:28 赫秀云(山东-菏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5-26 19:45
时间太久远了,很难实现你的目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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