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死亡赔偿问题 大家好,我是一名企业管理人员。8月30-31日有位普通生产线上的员工请假回广西贺州过节,在31日由贺州返回我司途中,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摩托车,其本人也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在广东阳山县与一东莞籍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该员工当场死亡,事故由该员工负全责(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前两日其妻子来到我司要求我司作出相应赔偿。请问各位大状,此情况应该不属于工伤吧?我司该如何赔偿其家属?他无证驾驶违反法律法规,与我赔偿有无关联?
2012-10-30 13:53 sanshu……(广东-肇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0月30日 19时31分
你好,不属于工伤,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叫家属到法院诉讼,你们积极应诉就可以了。
2 110网律师 2012-10-30 14:06
根据你所述情形及我国法律之规定,不属于工伤
3 江珍来律师 2012-10-30 14:15
不属于工亡
4 孔令威律师 2012-10-30 14:38
不属于工伤
5 邹金狮律师 2012-10-31 10:18
不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