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问题 我和女方在2002年结婚,在2005年1月6日生有一小孩,同年七月我们协议离婚,在我们离婚前两月买了一套房子是按揭的,按揭款一部分是我婚前房子卖了的钱,另一部分是借的钱,在我们婚前的债务都由我一个来还的,女方没有拿一分钱,当时离婚协议是房子归男方我,小孩她不要,也跟我,女方不支付小孩任何费用,现在我经济有了困难,我可不可以起诉上法院变更小孩的抚养权或者要求女方付生活费,小孩也愿意跟她妈,我们离婚已七年多了女方长期以小孩为由来我家闹,已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她有没有权利来分我的财产,另外这种情况起诉上法院费用要多少,谢谢十万火急。
2012-10-30 09:44 李王文(重庆-渝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10-30 09:45
财产已经分配过,可以依法要求增加抚养费。
2 孙新律师 2012-10-30 09:47
——七年前房产已经分配过,那么关于抚养费的问题,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3 孙新律师 2012-10-30 09:48
财产已经分配过,可以依法要求增加抚养费
4 110网律师 2012-10-30 10:15
财产本身不能从新分割了,你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诉讼费用是按照你的诉讼请求金额来收取的,如果你需要请律师,律师费是双方面谈的。
5 胡爱军律师 2012-10-30 10:21
财产已经分配过,可以依法要求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