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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算遗漏诉讼当事人吗?
这个算遗漏诉讼当事人吗? 我在行政复议期间,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进行赔偿,复议机关做出不予赔偿的决定,我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于2018年1月3日起诉,庭审时要求法院把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第三人出席,我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跟判决结果存在厉害关系,所以向法院要求,而法院没有通知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做出了判决,这种情况属于遗漏诉讼当事人吗?
2018-02-25 17:40 413155……(辽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8年02月25日 19时46分
你好,复议机关驳回你的申请,那就是说他维持了原行政机关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起诉时,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且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即使你不申请,法院也必须依职权追回为被告,因此,法院在未追回被告即作出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并且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可以申请再审。
2 张俊杰律师  2018-02-25 18:09
需要研究下判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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