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一点至七点(有时候会提前半个小时下班 老板同意的情况下) 我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一点至七点(有时候会提前半个小时下班 老板同意的情况下),加上周六上午十点到下午十点半,工作超过三个月,未签合同未缴社保。 我想问问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劳动法里面的全日制工作,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8-02-23 18:47 Jay(江苏-苏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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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现在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五天半小时,三班倒的,周六日是算加班的
1个回复公司有支付规定加班费的,就是工作时间太长,周一至周五每天加班4-5小时
4个回复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是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每天8小时工作制
2个回复本人在加油站工作,首先公司要求日常工作时间是8小时,然后又要求提前半个钟上班,有时候工作量大还会无偿
1个回复工作时间提前下班回家,刚到家突发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
0个回复我属单位未经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强制性的变更节假日的时间!即(用周一至周五正常班更换周六周日双薪班
1个回复我8点-5点下班,工作7.5小时,老板说一个月3600元。16元/时
1个回复提前一个月辞职老板同意后隔几天让我不用去了有时间把工作服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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