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赔偿 我老婆脚在厂里被叉车压右足第三四跖骨基底部及第五跖骨头骨折。我在医院陪护1个月,我们在一厂里上班。工伤没报,当时厂里说报不报一样,厂里会给补偿。现在2个月了,给我们的答复是我老婆按前半年平均工资算,生活费,营养费没提。我只给1100当地最低保障金。当月还不给我们结算,还要等我老婆脚好了再算。这样合理吗?谢谢律师,
2012-10-28 14:05 yang85……(浙江-绍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新娟律师 电话:13735803337 2012年10月28日 14时30分
不合理,一定要申请工伤,单位不申请可以由本人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0-28 14:35
不合理。但是要在鉴定结束后结算是可以的。
3 章丘胡安昭律师 2012-10-28 14:34
工厂的答复不合法,建议你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在实际执业过程中也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工厂不赔钱。你们现在就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期限一年),所需提交的材料他们会一一告知你们,工伤认定完了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残,然后通过劳动仲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