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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妹妹今年初结婚的,现在两人因双方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而且女方现己怀孕3个月(如果离婚孩子会去打掉),现在男方的态度就是同意离婚,女方家人想要拿回之前结婚时带过去的礼品(即女方亲戚家买的电器之类的东西),男方的意思就是给8千元女方把所有事情解决,不同意给回礼品,女方可以拿回结婚时的礼品吗,同时男方是否可以赔偿点精神损失费啊,如果打官司的话,胜诉大吗?
2010-05-25 13:45 fengze……(广西-玉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5-25 23:12
你好,男方所说给钱抵偿具有合理性,没有精神损失费的说法。
2 110网律师  2010-05-25 14:07
怀孕期间女方可提出离婚,礼品是否能要回得看具体情况,比如结婚等级后婚礼时带过去的可能认定送给双方的。是否能要求损害赔偿,得看男方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如果仅是因为感情不和,不存在精神损失赔偿。
新婚三年,属于婚姻双方的磨合期,总会有很多磕磕碰碰,争吵并不一定是坏事,争吵可转换找到更适合双方的沟通方式,彼此更了解。
3 罗海华律师  2010-05-29 23:46
协商解决为妥,诉讼需要有证据,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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