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用作宅基地的土地买卖问题 1995年我队委会队长把集体的4.2亩用作宅基地的土地以每亩3.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民营公司。时隔这么多年村民看到了当年的队长和该公司负责人签的协议书。请问该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
2012-10-26 16:13 开封北正门(河南-开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韩飞律师 2012-10-26 16:23
买卖当然是没有效力的,因为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
2 110网律师 2012-10-26 18:20
买卖当然是没有效力的
3 110网律师 2012-10-27 09:47
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