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通知书怎么总改时间呢,是什么意思,我是被告人,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举证通知书怎么总改时间呢,是什么意思,我是被告人,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和朋友一共三个人,在我家喝酒,然后,有一个朋友喝酒喝多了,她先出的屋,后来他和一个老太太吵架,然后我把它全都权回了,后来我们三个朋友又回我家喝酒了,喝着喝着,我这这个朋友又出屋了,半天没有回来,然后我和朋友去找它,后来看见它4还和老太太吵架,我就劝老太太,也劝我朋友,后来劝开了,我那个朋友也劝它,后来我那个朋友,打它了,不小心推它一下,把它推倒在地,然后我朋友扶它没有扶起来,然后叫我,我就跑过去了,我说怎么回事,然后我朋友跟我说它喝多了,摔了一跤,他扶不起来了,我听他说扶不起来了,摔了一胶,然后当时我就把它扶起来了,把它背回我家,后来不到五分钟,我家房东看见了,让我把它送走,那个时候,我以为它喝多了,就把它送到家了,后来第二天,发现它不行了,已经死了,我想知道,我承担什么责任,
2018-02-08 11:16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苏荣杰律师 2018-02-08 11:18
你好,可以处理,委托律师的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8-02-08 11:20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必要时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3 申维丰律师 2018-02-08 11:30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4 赵江涛律师 2018-02-08 11:38
协商 好
5 徐卫东律师 2018-02-08 11:46
这是可以处理的,可以委托律师的
6 宋超律师 2018-02-08 12:57
你好,需查清楚具体死因,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7 李建成律师 2018-02-08 13:22
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相关法律问题
这个举证通知书是不是原告被告都有,申请事项什么意思
0个回复事情经过是这样:杨某被一个朋友叫去参与一个违法赌博活动,期间因为外面放哨的通知警察来了
2个回复我婆婆车祸导致右耳听力0左耳听力下降,治疗一段时间没有什么效果,大夫说就这样了,我们该怎么要理赔
8个回复请问公安局派出所,采血入挡,是什么意思,而且事情己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1个回复警察抓了人,怎么不通知家属?现在什么事情都不知道,打当事人电话只响铃声不接
4个回复立案十万元经过核实只有五万。这样的事情法院怎么判。谢谢!
13个回复事情经过是这样:原告在被告家里盖房子自己电锯不小心锯到手,经过鉴定为十级伤残到法院起诉被告
6个回复您好!我们的钱该怎么要回来,事情经过是这样的,13年他承包一煤矿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