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拖欠房租,屋内物品怎么处理?
拖欠房租,屋内物品怎么处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是2012年3月19日租出去的,租期一年。跟我签合同的人和住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是公司的上下级关系。签订合同的人说10月份房子不租了,9月份的房租没交,2个月的水电和物业管理费没交,钥匙和业主的扣费银行卡都被带走了。10月22日我经过合同签订人同意,更换了房子的钥匙,将里面原来租客的东西全部收拾装袋,并打电话通知了租客,让其25日之前来处理东西,但是租客没有实施。现在房子重新租出去了,他的东西该怎么办?扔掉可以吗?我也没闲置的地方装啊。
2012-10-25 15:34 amy_09……(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0-25 16:34
最好不要扔掉,没地方可以交给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代为保管。
2 110网律师  2012-10-25 16:41
你通知租客,通知到了没有!最好再通知一遍,约定好如何处理租客的东西,并做好电话录音!如其明确表示不来处理,那你可以任意处理。如其过了约定时间仍不来处理,那么你也可以自行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2-10-26 09:56
通过书面的通知并贴出通告,之后找第三方介如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物业一起进去登记物品,然后才可以把物品拿出来交给第三方。
4 吴君瑜律师  2012-10-26 16:56
书面告知租客,如果逾期不取会自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