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受人依法纳税还受不到法律保护? 二手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有时到房管部门登记、买受确实依法交了税,在办理过程中确被法院查封;第三人已经支付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这条还比较公平的,用物权法来说产权没有过户多可以查封,法律是应该全国通用的吧!物权法只能限制城市房子起作用,那农村没有房产证房子买卖合同应该有效吧,买受人花了钱还交了税得不到房子,真是太怨了,这样法律确实存在漏洞!
2012-10-25 08:23 观青林氏(浙江-丽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0-25 13:37
应有土地使用权证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0-25 13:57
农村房子买卖只是建筑物买卖,不是房产。。。
3 孙新律师 2012-10-25 08:25
农村的应有土地使用权证
4 孙新律师 2012-10-25 08:30
农村的合法住宅有宅基地使用证。
5 2012-10-27 10:03
用物权法来说,对买人确实不公平,用司法解释来说对买人公平点,虽然说产权出问题是出卖人的责任,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这句话其实这句是空话,出卖连房子多被法院查封的地步,他哪什么给买受赔偿呢? 我的补充: 2012-10-27 10:17
用物权法来说,对买人确实不公平,用司法解释来说对买人公平点,虽然说产权出问题是出卖人的责任,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这句话其实这句是空话,出卖连房子多被法院查封的地步,他拿什么给买受人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