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7年11月9日向单位提出提出离职,当天获得领导同意, 本人于17年11月9日向单位提出提出离职,当天获得领导同意,17年11月19日离开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离职证明是一个月以后给我的,上边的离职日期是17年11月27日,在18年的1月底公司人事来电话说我因为是25号以后离职,询问公司说多给了我5天或以上的带薪年假,我是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试用期6个月,我在第6个月离职没有提交转正申请.公司已经把我的社保已经上了,让我承担个人和公司的金额共1539.5元,这个钱是必须交还给公司的吗?如果不交还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我认为因为他们的原因导致此事件发生,我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及补缴金额,我现在打算劳动仲裁或其他法律途径让公司明白这是他们的错,我无需承担责任
2018-02-03 23:38 阿楞(天津-西青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闫燕律师 2018-02-04 11:1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相关法律问题
有员工提出辞职后反悔,故意挑事等单位开除,想以此获得离职补偿,还微信中辱骂,诽谤上级领导
0个回复本人是会计,已于一个月前口头提出离职,领导也已批准并且单位已经开始招聘新人
2个回复本人2014年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一起工伤,鉴定为10级。现于11月30日由本人提出离职
1个回复单位没和我签合同,提出离职时领导不愿意,现在我申请仲裁且已立案
3个回复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家里有事当天提出离职当天就走了,老板也同意了
1个回复去年7月份离职,但离职单位没经过本人同意,在今年4月份给我办理了社保开户
2个回复8月1号申请辞职,当天领导就同意签字并离职了。15号发工资的时候发现扣了3000多工资,接近一半
0个回复我在原单位离职;领导也同意,并给签字了,那我可以去同行单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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